一、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交易有什么区别?

区别

普通证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交易性质

买卖证券必须事先有足额的资金或证券

可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或借入证券卖出

交易规模

交易规模不扩大

交易规模扩大,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交易对象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所有证券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约定的标的证券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关系

只存在委托买卖关系

不仅存在委托买卖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

财产关系

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均以本人名义持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担保物全部转移给证券公司作为信托财产,证券公司作为受托人名义持有上述信托财产

交易风险

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

除具有普通证券交易的风险外,还有其特有的投资风险放大等风险

风险承担

风险完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投资者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证券公司资金或证券,也会给证券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

、什么是信用账户?

信用账户包括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及融资买入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券卖出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四、什么是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指投资者融资可买入的证券及证券公司可对投资者融出的证券,以证券公司不时确定并公布的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名单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名单为准。

五、什么是保证金?

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事先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用符合要求的证券充抵。

六、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者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要求。在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少,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七、哪些证券可充抵保证金?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等。

同时,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投资者的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八、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证券交易所规定折算率如下:

证券品种

折算率(上限)

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

70%

深圳100指数成分股股票

其他股票

6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90%

上市国债

95%

其它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

80%

证券公司可根据情况确定本公司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但不得高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折算率。

例: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A证券,假设A证券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金额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九、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投资者进行每一笔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应以其保证金可用余额为限。

具体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十、什么是担保物?

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即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所有资产构成其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十一、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投资者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维持担保比例可反映出投资者资产负债情况,证券公司以此作为监控投资者的融资融券交易风险的指标之一。

十二、什么是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指投资者提出申请后,证券公司评估投资者的资信状况、资产状况、履约情况、市场情况、证券公司自身财务安排等综合因素,授予投资者的可融资或可融券的最大额度。

十三、投资者能从证券公司融到多少资金或证券?

投资者可融到多少资金或证券数额的大小,与实际提供的担保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买入的标的证券的种类有着直接关系,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担保物,按照交易所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可融资(券)金额。

十四、融资融券交易期限最长为多少?

证券交易所规定融资、融券的单笔融资融券交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到期后不能展期。若到期日遇节假日(含双休日)的,到期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五、什么是强制平仓?

投资者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平仓所得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客户所欠债务,剩余资金记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

 

、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个人客户准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能够开立证券账户;

2、普通账户为规范账户,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

3、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半年以上;

4、最近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50万元以上;

5、参加过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测评结果不为“保守型(一般型)”和“保守型(最低类别型)”的客户;

6、参加公司融资融券知识测试,结果合格;。

(二)机构客户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最新年度的工商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的年检;

2、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营业部不得受理其融资融券业务申请:

1、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

2、曾受监管机构处罚或者证券市场禁入的客户;

3、拒绝按公司规定提交开展融资融券交易所需相关材料的客户;

4、普通证券账户中有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

5、利用他人名义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

6、资产来源不符合《反洗钱法》有关规定的客户;

7、公司的股东、关联人;

8、公司认定其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以开展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

9、人行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贷记录或融资融券业务历史强制平仓次数3次及以上的客户;

10、公司认定其他不适宜为其提供融资融券业务的客户。

二、如何提交融资融券申请?

(一)个人客户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

2、居住证明材料(居住地最近半年或最近一期的固定电话费、水电煤(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缴费凭据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用卡或贷款对账单、居住地所属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含暂住证)、其它证明材料)

3、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客户信用报告)

4、工作证明材料(工作证、劳动合同、私营企业或个体户营业执照、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加盖印章(公章或专用章)的工作证明)

5、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

6、年收入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代发工资银行卡入账单或代发工资存折流水、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或专用章的收入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年度收入纳税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

7、家庭资产证明材料(加盖券商业务印章的最近半年的普通证券账户资金对账单(配偶名下)、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银行存款证明、债券持有凭证、加盖基金公司业务印章的基金市值证明、加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销售机构业务印章的理财产品购买协议(凭证)、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公证书等文件)。

(二)机构客户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代理人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允许开展业务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决议、证明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件原件)

5、办公地址证明材料(办公地址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固定电话费、水电煤(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交费凭据,物业租赁合同等)

6、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贷款卡)。

三、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前的投资者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投资者在开展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通过我公司工作人员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风险、业务规则、《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条款内容。

(二)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征信资料等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完成《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知识测试试卷》。

(四)填写《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申请表》。

(五)与我公司签署《融资融券合同》(一式两联)、《融资融券风险揭示书》、《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第三方存管三方协议》(一式三联)。

一、签署合同时,投资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署合同时,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认真阅读所有条款,不解之处可要求我公司工作人员给予解释和说明,务必全面掌握、充分理解合同内容。

(二)真实、详细填写投资者信息,特别是投资者的联系、通讯方式。

(三)已按照我公司要求,申报本人及关联人持有的全部证券账户、持有限售股的情况,以及投资者是否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是否为公司的股东、关联人等各项特殊信息。

(四)融资融券合同自投资者签章、我公司加盖公司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才能成立并生效。

二、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的性质是什么?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是我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记载的证券持有记录不同,信用证券账户记录的是投资者委托我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明细数据。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中提交的担保证券实际上记录在我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并以我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在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三、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是什么关系?

投资者的信用证券账户独立于普通证券账户,是新开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如果提供的保证金是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需将这些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融资融券交易结束后,也可将剩余的担保物划转回普通证券账户。在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投资者可将超出一定维持担保比例以上部分的担保证券转回至普通证券账户。

四、如何开通信用账户创业板交易权限?

客户如要求公司为其信用证券账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营业部融资融券服务岗应先核实客户的身份,并确认客户已开立合格的普通证券账户,且该普通证券账户的创业板交易权限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开通后,才能为客户办理信用账户创业板权限的开通。

五、投资者如何提交担保证券?提交的担保证券有何要求?

投资者可委托我公司,通过我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担保证券提交的证券划转指令,将担保证券从其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其信用证券账户。

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证券应符合交易所和我公司的规定,应当是交易所和我公司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和其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六、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卡遗失、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如何处理?

投资者需立即持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我公司营业部,办理信用证券账户卡遗失补办、账户注册资料变更等业务。

七、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销户后如何办理重新开户?

证券公司注销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后,如果投资者需要重新在该证券公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配发新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

投资者更换融资融券交易委托证券公司的,在向新证券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前,应当首先通过原证券公司注销其原先的信用证券账户。

八、授信额度下发后,我公司是否有权调整?

授信额度下发后,公司有权根据投资者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融资融券交易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融资融券规模和财务安排等因素,对投资者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若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内出现违约现象,导致强制平仓的,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的,我公司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融资融券授信额度

九、为什么存在授信额度不能足额使用的可能性?

在融资的情况下,由于证券公司融资总额规模受限,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在融券的情况下,由于证券公司融券总额规模或证券品种受限,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券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此外,当客户保证金可用余额在某一时点无法满足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时,也会存在授信额度不能足额使用的可能。

十、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调整授信额度,该如何操作?

投资者可以申请调高授信额度,但需重新提交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材料,公司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授信额度。

十一、我公司如何确定下发融资融券授信额度?投资者还需办理哪些手续以获得授信额度?

受理投资者申请后,我公司根据投资者资产和资信状况、我公司的资券安排、市场情况等因素,调整、确定实际下发给投资者的授信额度,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主动查询额度下发情况。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投资者即可使用相应的授信额度。

 

一、融资融券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1)市场波动风险: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放大普通证券交易的市场波动风险,可能导致投资者遭遇较大资产损失。投资者既要提高投资能力,又要制定严格投资纪律,设置严格的投资止损标准,避免市场波动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当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投资者如果不能及时提交资金、符合要求的证券等担保物,将面临强制平仓带来资产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应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及时足额提交但保物,避免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

3)单一证券异常风险:单一证券异常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急剧下降,引发强制平仓带来的资产损失风险。投资者应采取组合投资方法,规避集中投资单一证券带来的异常波动风险。

4)债务风险:投资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融资融券债务时,将面临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后仍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将面临债务追偿、直至起诉。投资者被强制平仓后还有可能面临信用资质被调降、被列入融资融券黑名单、被限制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等潜在风险。

二、投资者在融资融券业务中为什么会存在亏损放大的风险?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后,如果该证券的价格没有像投资者预期那样上涨或下跌,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和预期反向波动的投资损失,还要承担融资或融券产生的利息和费用,将会加大投资者的总体损失。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为什么还存在交易成本增加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

四、投资者的信用资质状况发生变化,会对其融资融券业务有何影响?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投资者的信用资质状况发生变化,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所产生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五、融资融券业务参数调整对融资融券交易有什么影响?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对可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等重要参数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者信用资产的风险状况,如降低可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折算率,可能会触发强制平仓。

六、融资融券交易存在的投资者未及时收到证券公司相关通知而发生强制平仓的风险?

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将以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通知。通知发出并经过约定的时间后,将视作证券公司已经履行对投资者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无论何种原因没有及时收到有关通知,都会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七、哪些情况下可能会产生强制平仓?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客户信用账户达到强制平仓条件,公司拥有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并收回相应债权的权利:

1)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维持担保比例,且客户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充足额担保物或减仓至维持担保比例警戒线以上;

2)负债到期或合同到期,客户未按约定全额归还借入的资金和证券、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证券交易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者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公司有权强制平仓处分担保物,优先实现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并协助有权机关执行;

4)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客户尚有对公司未清偿债务的,公司有权于合同解除日、合同终止日或单笔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并实现相应债权;

5)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以及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八、强制平仓时,投资者是否可以决定平仓内容和平仓顺序?

我公司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证券或资金的执行强制平仓时,具体的平仓时间、顺序由我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决定,投资者不得就强制平仓执行时间、顺序、平仓结果提出要求或异议。

九、投资者资产被强制平仓将带来什么损失?

在强制平仓机制启动的情况下,强制平仓的过程将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同时,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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