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首批注册制企业将于4月10日(下周一)上市,沪深交易所新修订的交易规则正式实施。其中,沪深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增加价格笼子机制,超出价格笼子范围的下单将被视为废单。
请关注了解“全面注册制价格笼子机制”。
一、具体规则
规则内容 |
解读 |
买卖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
股票“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01*10=0.1元。即: 买入股票时,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2%和0.1元的孰高值; 卖出股票时,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2%和0.1元的孰低值。 |
注:科创板股票的限价申报有效价格申报范围仍采用2%的有效价格申报范围要求,不适用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相关内容。 二、基准价格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1.买入基准价格确定顺序: 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即卖一价); ②无卖一价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即买一价); ③卖一价及买一价均无的,为最新成交价; ④当日无成交的,为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2.卖出基准价格确定顺序: 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即买一价); ②无买一价的,为及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即卖一价); ③买一价及卖一价均无的,为最新成交价; ④当日无成交的,为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举例1.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卖一价)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10.01*102%=10.21元 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0.01+0.1=10.11元 按孰高值,投资者买入申报不得高于10.21元。 举例2.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买一价)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卖出基准价格的98%= 10.00*98%=9.8元
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10.00-0.1=9.9元
按孰低值,投资者卖出申报不得低于9.8元。
举例3.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卖一价)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3.00*102%=3.06元
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3.00+0.1=3.1元
按孰高值,投资者买入申报不得高于3.1元。
举例4.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买一价)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卖出基准价格的98%= 2.99*98%=2.93元 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2.99-0.1=2.89元 按孰低值,投资者卖出申报不得低于2.89元。
举例5.如果前收盘价为0.5元,涨跌幅限制为10%,涨停价为0.55元。
投资者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卖一价)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买入基准价格的102%=0.52*102%=0.5304元
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52+0.1=0.62元
按孰高值,原本投资者买入申报不得高于0.62元,但因该股票涨停价为0.55元,故投资者买入申报价不得高于0.55元。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制作方力求该宣传内容的准确可靠,但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证,亦不对使用该信息而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