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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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代理销售行为,确保基金产品销售的适用性,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进行风险评价的基金产品,限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由公司代销的依法公开募集的开放式基金。

 第二章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内容与步骤

第三条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的风险程度通过采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条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产品承担的风险进行分析。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基金产品的类型确定其风险评价基准分。对参与评价的基金产品实行二级分类:第一级类别根据大的投资方向分为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和货币型;第二级类别再根据各基金产品不同的投资比例限制而体现的风险特征进一步细分。

2、对参评基金存在的其他风险因素作评分调整。在基金分类的基础上,根据其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因素对其基准分作相应调整:

1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2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3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4基金运作管理中有无违规行为。 

3、确定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根据调整后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得分,按以下对应关系确定其风险等级:

风险评价得分

风险等级

88以上

高风险

4-7

中风险

33以下

低风险

 

第三章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具体方法

 第五条 基金风险评价基准分的确定方法

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所明示之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将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偏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保本基金、普通债券型基金、短债基金和货币市场型基金,基金的分类依据及相应的基准分如下表所示:

 

一级

分类

二级分类

分类依据

风险评价基准分

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

(含指数型基金)

主要投资于股票的基金,其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70%

10

混合型基金

偏股型基金

投资于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分类标准;且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资产净值的比例<50%

9

平衡型基金

投资于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分类标准;且固定收益类资产占资产净值的比例≥50%

6

保本基金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相关的担保条款,即在满足一定的持有期限后,为投资人提供本金或收益的保障

2

债券型基金

普通债券型基金

主要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其债券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70%,纯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20%;且不符合短债基金的标准

5

短债基金

主要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其债券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70%,纯股票投资占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20%;且债券组合久期不超过3

1

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

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短期债券、央行票据、回购、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和商业票据等

0

 

 第六条 基金风险评价得分的调整 

调整因素的类别

评价得分

补充说明

基金招募说明书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QDII

+1

存在汇率、管理风险

“增强型”、“创新型”基金

+1

如分级基金中的次级产品

股票仓位限制范围上下限差距超过40个百分点

+1

基金管理人操作风险增加

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资产规模低于10000

+1

最近四个季度的季末资产的平均规模;不足四个季度的,按实际报告期期末资产进行平均;新基金不作调整。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情况

新发行及寿命期在36个月内的基金

+1

历史业绩参考不存在或过短

基金净值历史波动情况δ

+1或—1

存续期在36个月(含)以上、且同类基金有10只(含)以上的,若其三年期δ排名前30%,评价得分+1,δ排名后30%,则评价得分—1

违规行为

基金公司1年内有违规

+1

管理风险

基金一年内有违规

+1

管理风险

  

第四章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的操作流程

  第七条 公司所代销基金在立项时由销售交易部负责根据上述步骤确定基金风险等级。

第八条 销售交易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审核风险等级结果,审核无误后提交经纪业务部,在基金代销系统中进行有关参数的设定,以根据基金产品的风险程度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适应性销售。

第九条 销售交易部根据基金公司、基金产品的公开披露信息,依据本办法对公司代销基金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建立持续跟踪机制,定期更新基金产品风险评级结果(风险评级结果更新频率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第五章 附 

    第十条 本办法由销售交易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08106颁布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价方法(试行)》即行废止。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