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4】
【作者:null】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天弘中证500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500
基金主代码
0009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月20日
申购起始日
2018年4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4月24日
转换换入起始日
2018年4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4月2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年4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中证500A
天弘中证50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962
00591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
是
注: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8年4月24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分别于2015年1月26日及2015年6月11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基金代码仍为000962。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按转换基金原费率执行,暂不参与各支付渠道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通知。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者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日常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计算方式、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执行。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非直销机构:
蚂蚁聚宝、天天基金、大泰金石、好买基金、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和讯科技、挖财基金、前海凯恩斯、泰诚财富、蛋卷基金、中证金牛、格上富信、众禄基金、宜信普泽、众升财富、同花顺、汇成基金、苏宁基金、嘉实财富、新浪基金、钱景基金、新兰德、利得基金、广源达信、联泰资产、展恒基金、国泰君安、招商证券。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扣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一般情况下相同,但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或普通申购费率。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非直销机构:
蚂蚁聚宝、天天基金、大泰金石、好买基金、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和讯科技、挖财基金、前海凯恩斯、泰诚财富、蛋卷基金、中证金牛、格上富信、众禄基金、宜信普泽、众升财富、同花顺、汇成基金、大智慧基金、新浪基金、钱景基金、新兰德、利得基金、广源达信、联泰资产、展恒基金、国泰君安、招商证券。
7.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直销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直销网点与网上交易)
7.2.非直销机构
蚂蚁聚宝、天天基金、大泰金石、好买基金、奕丰金融、盈米财富、和讯科技、挖财基金、前海凯恩斯、泰诚财富、蛋卷基金、中证金牛、格上富信、众禄基金、宜信普泽、众升财富、同花顺、汇成基金、大智慧基金、苏宁基金、嘉实财富、新浪基金、钱景基金、新兰德、利得基金、广源达信、联泰资产、展恒基金、国泰君安、招商证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8年4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4月24日在指定媒介披露的《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有关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