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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英大证券】 【发布时间:201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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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的交易行为。

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业务模式是什么?

 

三、什么是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指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证券,包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和基金,但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除外。

三、哪些标的证券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证券,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1、最近一个月涨幅超过100%

2ST*ST股票;

3、公司规定的限制交易证券名单中的股票、基金、债券。

4、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B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该存量股的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该品种流通股等证券。

四、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及大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什么要求?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交易的期限不得低于6 个月,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的规定。

五、什么是初始交易金额和购回交易金额?

初始交易金额:是指初始交易时客户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的成交金额。

初始交易金额一般为:标的证券签署交易协议书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标的证券数量×折算率。

购回交易成交金额:根据初始交易金额、期间利息及费用计算的投资者购回证券的成交金额。深圳市场如遇分红派息,则进行相应调整。

购回交易金额的计算公式(延期情况除外):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 × 购回价格)×(实际购回日- 初始交易日)/100×360 + 初始交易金额 + 初始交易金额×交易费用/100。(其中“交易费用/100”为0.15%

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基本要素有哪些

    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30

    标的证券: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和债券,但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除外。

    交易期限:非固定期限,可到期购回、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但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364天。

    折算率:用于初始交易时在标的证券市值上进行折算,以便计算初始交易成交金额;我司将根据市场风险、购回期限等因素考虑,综合确定标的证券折算率,并适时调整。

    购回利率:指客户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时,向我司支付的年化资金利息率。

交易税费: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按现行证券交易标准收取;过户费按面值收取,超过500元的部分减免。

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与其他融资方式有什么不同?

 

八、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优势有哪些?

交易效率高:T日达成交易,T+2日即可获得资金。

融资效率高:平均而言,可获资金约为证券市值的50%

融资成本低:融资成本约为8%-9%,相比典当、信托融资更低。

资金用途灵活:用途无明确限制,可提取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也可进行证券投资。

交易灵活:客户可以根据实际资金使用安排,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