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机构投资者参与本所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北交所对于新增机构投资者开户有什么要求?
答:新增机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股票交易暂无资产门槛要求,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3.北交所预约开通的新增账户是否可以参与目前的精选层的新股申购及二级市场交易?
答:不可以。预约开通的新增北交所合格投资者需待北交所开市后方可参与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新股申购和交易。
4.北交所开市前,想交易精选层股票,如何办理?
答:北交所开市前,新增投资者若想参与精选层新股申购和交易,仍需满足目前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股票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并开通相应的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权限。
5.投资者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创新层股票交易分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投资者参与创新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投资者参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三)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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