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概 念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债券所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发行人是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第二,投资者是出借资金的经济主体;第三,发行人必须在约定的时间付息还本;第四,债券反映了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是这一关系的法律凭证。


 

种 类

1.按发行主体分类

政府债券:其发行主体是政府。政府债券的信誉好、流动性强、抵押代用率高,因此成为投资风险最低的金融资产。

金融债券:其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金融债券往往也有良好的信誉。

公司债券:其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有些国家也允许非股份制企业发行债券。公司债券的风险性相对于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要大一些。

2.按付息方式分类

零息债券:指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通常,这类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和交易,债券持有人实际上是以买卖(到期赎回)价差的方式取得债券利息。

附息债券:指债券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按计息方式不同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两大类。

息票累积债券: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本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

浮动利率债券:指债券的利率在最低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预先确定的某一基准利率予以定期调整。

3.按债券形态分类

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凭证式债券:是债权人认购债券的一种收款凭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记账式债券:是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利用证券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债券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

 

特 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债券的偿还性使资金筹措者不能无限期地占用债券购买者的资金,换言之,他们之间的借贷经济关系将随偿还期结束、还本付息手续完毕而不复存在。这一特征与股票的永久性有很大的区别。

2.流动性

流动性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利息收入;二是资本损益(买卖价差)。

4.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债券不能收回投资的风险有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不能按时足额按约定的利息支付或者偿还本金;二是债券在市场上转让时因价格下跌而承受损失。

适合对象:

适用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小,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交易场所:

场内发行的债券通过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场外发行的债券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