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红派息
分红派息主要是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营业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分红派息公告书,并关注以下5个日期:
(1)公告刊登日,即上市公司在指定报刊上刊登实施权益分派公告的日期。
(2)权益登记日,即统计和确认投资者享有某种股票分红派息及配股权利的日期。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后购入的股票即不再享有此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但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当天购入股票,第二天抛出,仍然享有分红派息及配股的权利。
(3)除权除息日,即由于权益分派而导致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有所减少,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为。在沪市行情显示中,某股票在除权当天在证券名称前记上“XR”表示该股除权;“XD”表示除息;“DR”表示除权除息。
(4)发放日,即现金红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5)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即股票股利可在二级市场上自由买卖的日期。
2、配股缴款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给予其老股东的一种认购该公司股份的权利证明。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在现阶段,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1)证券交易所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主动为每个股东开立配股权证账户,并自动增加相应数量。
(2)配股缴款期限内,投资者在其缴纳认购款项或确认其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存款余额后,可申报卖出配股权证。
(3)证券交易所判别客户拥有配股权证的数量,一旦确认即可撮合成交。
(4)配股缴款过程中,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2.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操作流程。
(1)在股权登记日(R日)收市后,证券营业部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配股比例给予相应的权证数量。
(2)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认购期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认购,视同放弃。在缴款期内,投资者申报买入配股。如超额申报认购配股,则超额部分不予确认。
(3)在每一认购日收市后,登记结算公司对配股认购数据进行确认,确认结果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返回证券营业部。
注1:配股认购委托输入的股票代码为配股代码,即深市08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二位数字改成“8”)、沪市700***(即将原股票代码第一位数字改成“7”)。
注2:配股认购委托下单后一定要查询是否成交及资金是否扣除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
注3:配股股票须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动划入证券账户。